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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横向科研经费拨款审核要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04-13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单位及科研工作者:
  科研管理信息平台启动以来,横向科研经费拨款审批流程运行过程中,较为频繁出现审核不通过的问题。请各位老师认真学习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同时请各二级学院审核人员切实履行二级单位的监管责任,对本单位的拨款单进行仔细审查,减少拨款被退回的发生率。


一、请注意表格内容是否已尽可能填写完整。


二、请审核是否已经上传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和总预算表。


三、如有外协费,请审核合同中是否有外协/外拨条款、外协/外拨单位与合同中列明的是否一致、是否与外协/外拨单位签订合同并已上传扫描件、外协/外拨金额是否一致、外协/外拨单位是否已开出发票。


四、请根据中大财字【2013】24、25、26号文件要求,审核学校管理费与绩效费之间的提取比例关系。


五、请审核二级单位管理费。


六、请注意根据学校计财处的规定,审核税费的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获得长沙市科技局认定的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类合同:开票金额除以1.03,乘以3%;
没有获得认定的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类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开票金额除以1.03,乘以3.36%;


七、请提醒需要办理合同认证从而获得免税资格的老师,应尽早提供双方盖章的合同文本以便科研部去长沙市科技局办理有关手续;如果在办理拨款手续的时候提出希望办理免税手续,原则上需要等待一个月左右,等获得合同认定登记号后才能拨款。


科研部咨询电话:88877943   吴 凯(自然科学)
                88877942   曹红艳(人文社科)
财务处咨询电话:88877356   李广莎
技术支持电话:88877254   小 苏


科研部
财务处
2015年4月10日